在职研究生教育主要包含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两种不同的报名方式任广大考生灵活选择,两者的区别有颁发证书、授课方式、入学模式以及报考条件等。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在职研究生就是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特定的一种类型,后者则包含多种途径,是一个总称。
非全日制研究生政策信息
【国家政策】
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到统考之中,与全日制研究生一样,参加每年国家12月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报考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专业另有规定):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含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以及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招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报名官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考时间】
每年10月网上报名,一般11月网上确认,12月下旬举行初试,次年3-4月各校组织复试。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属地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招生单位须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把握。
【招收专业】
金融硕士、法律(法学)硕士、法律(非法学)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类、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农业硕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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